佛山市南海区土地档案公开查询须知补充说明

 

土地使用者是个人:查询本人的土地登记原始档案,可以自己亲自前来查询、复印,也可以委托他人查询。委托他人查询的,除了提供土地使用者和查询人身份证原件外,还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(委托书要有土地使用者签名并加盖指纹)。下列情况之一的,还需带备以下材料:

1)、若土地使用者已故,查询人必需出示公证书证明现今的继承人(或受赠人)是谁,再由继承人(或受赠人)凭公证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前来查询复印,也可以委托他人前来查询。

2)、经法院裁定判决的土地,需提供法院的裁定书(或判决书)原件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。

3)、经拍卖行竞得的土地,需提供拍卖行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原件。

4)、查询用地批文或用地批文的缴款凭证,需提供用地批文原件或该批文确切的缴款日期,经查确实已缴款的用地批文方可复印。

 

土地使用者是单位:查询人查询单位的土地登记原始档案,需提供单位同意查询、复印档案的证明文件(委托谁来查询并加盖单位的公章),并且出示前来查询人的身份证原件。下列情况之一的,还需带备以下材料:

1)、若土地权属单位名称已变更,需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变更后单位的委托书(加盖公章)。

2)、若土地权属单位已转制,需提供企业转制证明文件原件及转制后单位的委托书(加盖公章)。

3)、经法院裁定判决的土地,需提供法院的裁定书(或判决书)原件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。

4)、经拍卖行竞得的土地,需提供拍卖行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原件。

5)、查询用地批文或用地批文的缴款凭证,需提供用地批文原件或该批文确切的缴款日期,经查确实已缴款的用地批文方可复印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08520